关于《昆明市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提高学生餐供餐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昆明市中小学校集中用餐陪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 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24〕4号)等制定。
三、 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条。第一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第三条,明确了陪餐的主体、频次及职责;第四条,明确了学校陪餐制度建设要求;第五条,明确了陪餐人员的陪餐场所、具体工作内容;第六条,明确了陪餐记录及反馈要求;第七条,明确了陪餐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第八条,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第九条,明确了教育部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第十条,明确了实施时间及解释主体。
四、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含食堂供餐、校外供餐等形式)的陪餐管理,幼儿园参照执行。
五、 主要特点
一是要求具体明确,对陪餐主体、方式、频次及主要工作内容做了详细规定,解决了“谁来陪,怎么陪”的问题。二是注重形成管理闭环,从陪餐制度设计、具体要求、陪餐记录、反馈、信息公开等环节构建陪餐工作链条。三是创新提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陪餐,构建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