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法律服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昆明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法律服务购买服务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25日—4月1日。诚邀有承接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携带项目比选文件到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南楼5楼昆明市教育体育局593会议室参与比选。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基建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63175215
邮 箱:kmjyj3175215@163.com
附件:昆明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法律服务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25日
昆明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法律服务
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工作要求,为解决主城区学位不足实际问题,市区共建55所中小学校,其中,市级负责28所学校EPC施工招标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昆明市主城区28所学校招标法律咨询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代码及目录名称:B0102 法律咨询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昆明市主城区28所学校建设项目合同审查、法律事务咨询、尽职调查、诉讼业务等法律服务,质量标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委托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选取主城区28所学校招标法律咨询服务单位,顺利推进28所学校建设工作,有效解决主城区学位不足实际问题。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在2024年或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期限:项目启动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之日止(具体时间及实施范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起止日期为准,实施时间暂定二年,如在暂定周期内仍未完成相关法律咨询工作,则由双方协商后再确定后续法律咨询工作及相关费用)。
(二)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三)对项目管理中相关资料保密,不得泄露至第三方。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