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家属,通过这种方式向你们反应属地教育部门在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方面的困惑,不奢望能最终解决问题,只希望领导能关注一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权益保障”,习主席又多次在重要场合指出“不能让军人既流血又流泪”。《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滇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对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又做了进一步明确细化。2019年孩子读幼儿园前,我找到五华区教育局希望能按相关政策协调子女就读附近公立幼儿园,五华区教育局当时让我去找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局表示入学入园最终实施要靠教育部门,他们只能帮着问问,最终因无法落地我选择随军到爱人驻地入学,现爱人因工作调动离开原驻地,我只能返回昆明工作生活,但再次找到五华区教育局,得到反馈是转学不受理,让我自己找学校或者找驻昆部队协调。与身边几个军属交流均有人表示遇到相同的情景,我不奢望能得到具体照顾优待,只是困惑相关部门推三阻四到底是谁具体落实,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对接,是否可以公示教育优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