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自2010年起,昆明市正式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一年后,于2011年修订印发了《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并一直实施至今。随着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凸显。
为充分发挥扶持资金作用,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昆明市民办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实际,制定了《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昆明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条。第一条,明确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了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的定义。第三条明确了补助的原则。第四条明确了市、县两级教育体育、财政部门在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中的职责。第五条明确了资金补助对象。第六条明确了补助的内容和标准。第七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申报的条件。第八条明确了申报和审核程序。第九条明确了补助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第十条明确了资金用途。第十一条明确了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的要求。第十二条明确了民办学校在补助资金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不得申报补助资金的负面情形。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了政策解释、施行日期等有关内容。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各级教育体育部门主管的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五、主要特点
一是职责明确。《办法》明确了市、县两级教育体育、财政部门责任及民办学校责任,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补助资金管理体系。二是内容更加完善。《办法》在补助内容与标准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着重突出对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办学质量提升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使得资金扶持与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更为契合,能够更精准地满足民办教育发展需求。三是实现资金全过程管理。《办法》针对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绩效管理等环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管理闭环。
政策文件: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