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学校食堂管理,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从采购、运输、贮存到制作的全流程管理、全链条排查、全覆盖监管机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与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四章六十六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明确了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职责及学校主体责任等内容;第三章自主经营食堂管理,明确了学校食堂经营许可要求、变更经营模式备案规定、膳食委员会作用、食堂供餐方式;第四章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管理,明确了委托经营管理程序、学校食堂委托经营企业条件、合同签订要求、学校对食堂委托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责任、退出机制。第五章采购及贮存管理,明确了大宗食材统一采购要求、大宗食材进货查验规定、食品出入库管理。第六章,加工制作与供餐管理,明确了食堂应具备的硬件条件、不得制售和加工的食品类型、区域设置要求、留样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第七章 安全管理,明确了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清洗及消毒规定、病媒生物防制、生活饮用水管理。第八章从业人员管理,明确了从业人员准入、培训、操作规范及考核。第九章智慧管理,明确了食堂管理信息化要求。第十章营养健康管理,明确了膳食营养要求、营养指导员配备规定、营养健康宣传教育相关要求。第十一章财务管理,明确了食堂财务管理、餐费支付及管理、票据开具有关要求。第十二章应急处置,明确了食品安全应急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措施。第十三条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明确了党组织监督、信息公开、满意度测评、家长委员会监督、综合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第十四条附则对有关内容进行说明。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幼儿园参照执行。
五、主要特点
一是职责明确。《办法》规定了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任及学校主体责任,形成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内容全面。《办法》既有操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又有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涵盖了食堂管理的方方面面,解决了“怎么干、怎么管”的问题。三是实现全流程管理。《办法》针对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供餐、应急处置等环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形成了管理闭环。四是创新提出智慧监管措施。对食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了信息化手段在食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实现全链条无缝衔接、全方位集成管理、全流程有效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