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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614-202108-31468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5-21 10:10
名 称: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
文号: 关键字: 全市,教育,工作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2024-05-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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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对教育规划、年度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地方高等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直属学校(单位)。

(四)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或报批工作。

(五)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负责教育基建计划和教学设备配备年度计划的编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和教育资金的审计工作。

(六)根据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

(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法制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工作。

(八)领导直属学校(单位)党的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管理体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编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普通高中会考;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资格考核和成人教育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指导全市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和市属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

(十二)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学校的保卫、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

(十五)代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政府“两基”巩固提高以及实施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估、验收、复查;对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督导评估;宏观指导县(市)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十六)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全市群众性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呈贡区朝云街市级行政中心八号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分工

一、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党务、政务、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以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制定机关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抓好落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承担机关保密、档案、文电、机要、财务、社保、固定资产管理、内部采购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公开、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上级考核,牵头开展对直属学校(单位)、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工作;牵头负责扶贫(对口支援)工作;承担“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教育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编制全市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编纂教育年鉴;负责直属学校的设置撤销以及教育体育社会团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规划;统筹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承担本系统人口普查和经济普查工作。

(三)德育处。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全市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学生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校外教育、家庭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团委、少先队工作;承担关工委安排的工作。

(四)初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和课程计划的实施;拟订推动义务教育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义务教育巩固提高,督促落实控辍保学相关责任;参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指导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负责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统筹管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五)普通高中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完)中教育工作;参与普通高(完)中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发展普通高(完)中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普通高(完)中教育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工作;参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籍学历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双拥、征兵和质量兴市相关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和扫盲工作;参与拟订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和产教融合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高职衔接、中本贯通工作;指导中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培训工作。

(七)民办教育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发展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组织检查和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活动;负责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牵头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八)群众与社会体育处 。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市级体育社会团体、单项运动协会、俱乐部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全市群众性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对县级开展群众体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群众性体育活动,制定市级群众体育比赛规程;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实施国民(学生)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体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考试(测试)的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九)竞训与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市体育竞赛计划、青少年体育和业余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确定全市运动项目布局,负责训练网络建设;管理全市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承办)市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组织实施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以及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和各层次训练网点的选材、培养和输送工作;审批等级裁判员、运动员,审定市级体育运动项目记录;负责对市联办训练点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进行管理指导;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申报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十)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承担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具体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组织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负责市兼职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负责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等相关工作,推进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承办本系统法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十二)组织处。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拟订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抓好本系统及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宣传统战处。组织开展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和对接新闻媒体工作及教育体育系统网络风险和处置;指导协调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承担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采编、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信息化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十四)干部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的干部选拔、管理、监督工作,以及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政审工作;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按权限开展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落实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本系统人员招录工作;统筹负责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表彰以及人才工作;统筹负责组织实施“三名”工程和名校长基地工作;统筹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负责公费师范生委培、接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双创”工作。

(十五)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处。负责指导协调学校艺术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和校园禁毒防艾工作;组织开展文艺比赛和交流活动;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监督学校医务工作;指导县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室)建设;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养、培训工作。

(十六)财务处。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统筹负责编制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经费预决算;审核、编制安排和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专项资金;负责直属学校(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的审核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资金绩效管理、票据管理、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会计制度管理、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财务管理工作;统筹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制定公用经费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收费标准审核工作,承担乱收费和“小金库”治理工作。

(十七)基建装备处。参与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和规范;指导教育系统校园规划、基本建设、校舍安全、教学设备配置等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并实施教育体育系统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基本建设和本系统基本建设统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基建和教学体育设备项目市级立项工作;牵头负责本系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担做好防灾(震)减灾工作、危化物品管控工作和节能工作。

(十八)师资培训处。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及教师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定培训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县级培训、校本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培训中心(发展中心)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评定和管理工作及名师工作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教学名师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十九)对外交流合作处。负责昆明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教育体育国际论坛、展会的申报;统筹负责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的申报及出访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申报和国际学校(国际部)管理工作;负责在昆高校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十)语言文字管理处(昆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国家及云南省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承担昆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安全保卫处。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应急和安全稳定工作;督促指导本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安全演练、师生安全教育、校车管理、反恐和消防工作;会同相关处室指导学校(单位)偶发事件处理及做好大型教育活动、体育赛事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系统综治维稳、防范邪教、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统筹负责学校保险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群体信访工作;督促相关处室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规定及要求。

(二十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拟定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牵头协调有关方面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线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成立(注销)、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县(市)区贯彻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承担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县(市)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统筹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略)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保障工作;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党组织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医疗及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其他职责

(一)履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规定及要求。

(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咨询电话

值 班 室:0871-63135319

局办公室:0871-63960117

秘书处:0871-63961016

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3102385

发展规划处:0871-63194262

德育处:0871-63168582

初等教育处(民族教育处):0871-63135518

普通高中教育处:0871-63135804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0871-63135907

民办教育处:0871-63105109

群众与社会体育处:0871-65318479

竞训与青少年体育处:0871-65311102

教育督导室:0871-63160686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0871-63963228

组织处:0871-63963229

宣传统战处:0871-63960718

干部人事处:0871-63135506

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处:0871-63102384

财务处:0871-63134532

基建装备处:0871-63175215

师资培训处:0871-63135682

对外交流合作处:0871-63152205

语言文字管理处:0871-63167610

安全保卫处:0871-63152704

机关党委:0871-67470113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0871-65326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