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教师队伍人才引进(对下)专项经费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教师队伍人才引进(对下)专项经费
一、项目名称
教师队伍人才引进(对下)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成本那你单位名称: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015113614F
地址: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南楼5楼
联系电话:0871-63960117(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0871-63134532(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处)
法人代表:穆仁早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
单位概况: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是昆明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含昆明市招生考试院)、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昆明市第一中学、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等32家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方针及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机制体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系统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和服务市属高等教育;拟订全市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体美劳卫艺法、国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全市校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技体育活动。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管理全市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省市、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管理市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指导和监督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教职工、体育业内人才培训;落实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推进学校办学、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做好涉外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和参与本系统治安环境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校园师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监督管理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等。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乡村教育才教学质量,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自2016年秋季开始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从2019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市级财政按照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对“三县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给予奖补,每年奖补10个月。从2019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市级奖励名额为省级当年分配我市奖励名额的两倍,奖励标准为省级奖励标准的50%,省、市奖励原则上不得重复。
六、资金安排情况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对“三县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给予奖补,每年奖补10个月,按上一年度12月份在编在岗的乡村教师人数下达,2024安排市级奖补资金1800万元。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奖励资金:市级奖励名额为省级当年分配我市奖励名额的两倍,奖励标准为省级奖励标准的50%,2024安排市级经费3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上半年下达7000余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推荐奖励70名市级优秀乡村教师,计划11月底前完成奖励资金下达。
八、项目实施成效
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对“三县区”给予奖补,同时奖励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乡村教师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提升乡村学校质量。 | |||||||
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 | 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对“三县区”给予奖补,同时奖励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乡村教师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提升乡村学校质量。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乡村教师人数 | <= | 7500 | 人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奖励乡村学校从教主20年以上优秀教师 | >= | 70 | 人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获补助人员、企业的数量情况,也适用补贴、资助等形式的补助。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
质量指标 | 获补对象准确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获补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情况。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人均增收 | >= | 500 | 元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补助带动人均增收的情况。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社会效益指标 | 生活状况改善 | >= | 500 | 元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补助促进受助对象生活状况改善的情况。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定量指标 |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 《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