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体育类对下)体彩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体育类对下)体彩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名称
(体育类对下)体彩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一)《体育强国建设纲要》
(二)《全民健身条例》
(三)《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
(四)《云南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关于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的通知》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
(六)《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5号)
(七)《云南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填空白工作方案(2021—2025年)》(云体发﹝2021﹞37号)
(八)财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69号)
(九)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09〕83号)
(十)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9〕11号)
(十一)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
〔2021〕4号)
(十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市)区“五馆”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2〕86号)
(十三)昆明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昆教体发[2021]52号)
(十四)昆明市联办业余训练点实施办法(昆体教发[2021]5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00015113614F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0871-63960117(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0871-63134532(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财务处)
法人代表:穆仁早
经费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单位概况: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是昆明市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含昆明市招生考试院)、昆明市旅游职业中学、昆明市第一中学、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师范专科学校附属中学等32家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方针及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机制体制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系统统战、群团和老干部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和服务市属高等教育;拟订全市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体美劳卫艺法、国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统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全市校外教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技体育活动。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督导。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全市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管理全市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省市、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管理市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学校、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规划和基本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指导和监督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进行审计监督。规划推进本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干部、教职工、体育业内人才培训;落实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推进学校办学、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事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做好涉外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统筹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和参与本系统治安环境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和校园师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直属学校和单位;监督管理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会组织等。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47号),推动昆明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均等化、标准化建设,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为完善昆明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补助县区新建改造体育场馆,支持县区体育事业发展。
(二)加强昆明市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构建和巩固以昆明市体育学校为龙头的三级训练体系,促进青少年竞技水体育平提高,为省、市培养、输送后备优秀体育人才。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15分钟体育健身圈”全民健身路径90条和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村级项目31个。
(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任务。
(四)开展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五)补助寻甸县新建七运会场馆建设。
(六)补助市级传统校。
(七)补助市级联办点。
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政策相关规定,补助经费共计1500.10万元,其中开展国家锻炼达标检测活动补助经费16万元,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补助经费65万元,打造“15分钟体育健身圈”补助经费760万元,补助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经费150万元,补助寻甸县新建七运会场馆建设经费200万元,补助市级联办点148万元,补助市级传统校161.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前期准备:1月1日-3月31日
成立昆明市2024年度体彩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指导各县(市)区明确任务,完成项目初勘、国民体质监测、试点学校及达标监测人群点位确定、市级联办点、传统校确定等。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开展过程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前期项目规划、招投标,组建监测队伍、检查监测设备、试点学校开放前准备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组成调研组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和市级联办点、传统校训练工作进行现场核查,掌握项目完成情况,为次年预算下达资金提供依据。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建设“15分钟体育健身圈”全民健身路径90条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31个,全面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每年根据建设完成情况,确定次年各县区的建设分配方案。
(二)激发人民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任务,2024年达标测验对象为6-69周岁的云南省公民,共分为五组。其中儿童组、少年组每个测验点测验100人;青年组、壮年组及老年组每个测验点测验50人,全市共计1200人。
(三)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国民体质与健康水平,完成省体育局下达的国民体质监测任务,2024年监测对象为3~69周岁的云南省公民(不包含7~19岁的儿童青少年人群),按年龄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3个人群。
(四)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求,推进
学校体育场地和教学设施物理隔离、学校体育场地社会通道改造及场地开放预约管理平台建设等具体工作,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创造条件。在2024年暑假期间,计划在体育场地设施具备开放条件、市民居住相对集中且周边体育设施不足区域的中小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试点,试点开放学校不少于30所,覆盖市属学校及各县(市)区中小学。
(五)寻甸县为承办昆明市第七届运动会,加强县(市)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能承办七运会赛事的体育场馆。
(六)市级传统校项目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七)市级联办点项目用于保障各个训练点训练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全市布点情况,每年对一类项目补助经费4万元、二类项目补助经费2万元、三类项目补助经费1万元,连续补助四年。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公平质量为核心,以增量扩优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三名”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协调推进教育体育事业跨越发展,教育规模逐年扩大、教育结构持续优化、优质教育显著增加、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体育工作全面加强,发展活力明显释放,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教育体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斐然成绩,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 |||||||
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 |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发展惠民利民便民的群众体育;多元化培养和创新我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和输送机制体制,激发全民体育消费热情,发展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相结合,体育和教育深度融合。坚持科教强体、依法治体,实现昆明体育健康发展、升级发展、跨越发展。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
数量指标 | 资金用于补助县区开展工作数量 | >= | 10 | 个 | 定量指标 | 补助县区数量达到10个以上得满分,未达到10个按比例扣分 | 反映补助县区开展活动类型数量。如:国民体质监测、15分钟健身圈、国家锻炼达标检测、市级传统学校、市级联办训练点等 | 历年项目执行情况 | |
质量指标 | 项目资金发放完成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100%按比例扣分 | 反映工作任务完成率 | 历年项目执行情况 | |
时效指标 | 补助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收到财政资金后及时发放得满分,未及时发放,每超过一个月扣5% | 反映工作完成时间 | 历年项目执行情况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 | 15001000 | 元 | 定量指标 | 补助标准小于等于15001000得满分,超过按比例 扣分 | 反映补助资金金额 | 历年项目执行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 | >= | 80 | % | 定量指标 | 需求满足率达到80%以上得满分,未达到80%按比例扣分 |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家锻炼标准达标检测,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制定全民健身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建设市民举步可就健身场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 历年项目执行情况 |
为我市体育项目储备后备人才 | >= | 10 | 项 | 定量指标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减 | 为我市10个以上体育项目储备后备人才 | 输送文件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定量指标 | 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得满分,未达到90%按比例扣分 | 按照既定目标执行 | 按照既定目标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