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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12:20
信息来源: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委办局, 各开发(度假) 区管委会, 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 各直属机构, 市属企业:

现将《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


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 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全民健身科学 化进程,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全民 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到 2025 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 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 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入推进, 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增长。

(一 ) 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稳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 比例达到 4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超过 92%。

(二 )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加强。全市城市社区普遍建成“ 15 分钟健身圈”, 积极推进“10 分钟健身圈”建设, 市、县、 乡、 村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6 平方米。

(三) 社会体育组织体系逐步完善。打造具有示范性的市级 体育单项协会 10 个、体育俱乐部 20 个, 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持续提升“春城体育节” 品牌活动质量, 继续打造“ 一县一品牌、一地一特色”全民健身活动 名片, 每年举办 10 场以上大型品牌赛事活动、200 场次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

(五) 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成立 17 个科学健身指导 中心, 每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 3000 人,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 3 人, 国民体质监测人数每年不少于 50000 人。

二、主要任务

(一 ) 强化供给、补齐短板, 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

1.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开展健身场地设施调查统计,  梳理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短板和覆盖“空白点” , 实施七彩云南全 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编制全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以县(市)  区为单位,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 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 施, 按照国家在建设用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2.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利用和管理好规划体育用地, 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 复合利用城市已有空间资源,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 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支持建设集文化宣传、体 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 5  个以上体育公园国家选选项目,推动各县(市) 区、开发(度假)区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建设不同类型的体育公园,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打造官渡区体 育公园试点。按照“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基本配置要求,新建或 改扩建 5 条以上全民健身步道。(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3.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利用全市新建的公园绿地、湿 地以及盘龙江、大观河等 7 条联系山水的生态河道,建设互联互 通的健身步道和城市绿道。全市公园、游园因地制宜配置健身路 径,常规球类、步道类、广场与器械类、儿童活动设施类的体育 健身设施。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建设 群众性滑冰(仿真) 冰场。按照国家全民健身场地项目选选标准, 推动各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新建或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 完善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地建设,健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适合全年龄段人群使用的设施设备,开展健身场地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化改造。(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填池管理局配合)

4.加快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紧紧围绕便民惠民,抓好全 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建设。每年新增 30 个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 础设施村级项目和 90 条健身路径,普遍建成社区“15 分钟健身圈”, 积极推进“10 分钟健身圈”建设。新建居住社区按照有关要求和规 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在 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尊重居民意愿,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 施,为居民就近锻炼提供便利场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残联配合)

5.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 消防安全、适老和无障碍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 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 运营和使用效益。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 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绩效评估力度,强化结果应用。探索社会 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市教育 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残联、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合)

6.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制定《昆明市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 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形成政府、部门、学校 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开放工作机制。统筹财政资金和体彩公益 金,落实资金保障,推进学校体育场馆与教学设施的物理隔离、 学校体育场馆社会通道改造、场馆开放预约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 一校一策、分批分类逐步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市教育体 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二 ) 创新机制、提升服务,激发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活力

7.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充分发挥市体育总会的作用,支持 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依法成立体育总会,实现体育总会全覆盖。推进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推动乡 镇(街道) 综合文化站配齐配强文体工作人员,广泛开展群众体 育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支持社区 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承接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将运 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引导群众科学参 与运动。(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8.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专项行动,完善 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发挥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 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 咨询等服务。各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要充分发挥国民体 质监测点的作用,加强对乡镇(街道)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指导, 为群众提供身边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配合)

9.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质量。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 用、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的培 训力度,打造西山区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证照颁发试点。持续 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规模,鼓励各类专业人员申报成为社会 体育指导员。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报到制度,提升指导服务 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鼓励运动员、 体育教师、体育专业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和线上直播等志愿服 务,显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打造盘龙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志 愿服务试点。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 位培训,探索设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市教育体育局牵 头;市文明办、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

10.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 术,建设和完善昆明数字体育平台,加快全民健身智慧化公共服 务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便捷参与的线上赛事活动,提供更加全面、便利的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育消费等信息服务。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 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公共体育设 施智慧化、群众体育赛事信息化水平,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1.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大众养 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以家庭为单位培养体 育爱好,掌握运动技能,形成家庭科学健身的良好氛围。通过开 办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公益宣传片、 出版音像制品、推广手机 软件和数字地图等方式,宣传前辈体育人的奋斗历史,显扬体育 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树立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 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综合运用多种资源,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 高群众健身素养和体育参与意识。将全民健身相关指标纳入群众 性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城市和美丽县城等评选内容,营造全民健 身社会氛围。(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文明办、市 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电局配合)

(三) 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12.打造高原训练的理想地。建设 2 个以上高原运动训练基地, 推进“高原运动训练、全民健身、体育旅游、体育科研、体育文化 交流”为一体的昆明高原体育基地建设。 以足球、篮球、排球、山 地自行车、游泳、网球、射击射箭等项目为重点,提高高原运动训练服务的质量。创新高原运动训练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创 新基地建设模式,推进昆明市新体育中心建设、 昆明市体育场馆 (潘家湾) 升级改造,突出健身休闲功能,打造我市体育文化新 地标。(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13.打造体育赛事的聚集地。继续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办 好各级各类、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继续做好上合 昆明马拉松、 昆明填池国际龙舟争霸赛、 昆明环填自行车赛等品 牌赛事,吸引国内外体育爱好者来昆进行赛事观摩和深度旅游。 依托填池绿道,打造环填体育赛事品牌。持续提升“春城体育节” 品牌活动品质,继续办好宜良 68 道拐自行车赛、石林非物质文化 遗产摔段公开赛、昆明地标穿越城市定向越野挑战赛等赛事活动, 继续打造“ 一县一品牌、一地一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名片。开展具 有地方特色的足、篮、排、乒、羽、网等球类运动业余联赛,开 发以昆明十峰登山、翻越轿子山、攀岩、垂钓、帆船、龙舟为特 色的户外运动,组织群众性冰雪项目和县域足球推广普及活动, 积极组织健身气功、武术、棋类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活 动。办好市运会、市民运会、市残运会,组织参加省运会、省民 运会、省残运会等大型赛事。(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 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填池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残联配合)

14.打造社区健身的示范地。全力推进全市社区全民健身服务 体系建设,鼓励具备创建条件的社区创建健身示范社区。示范社 区配备室内、室外相结合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国民体质监测点 等;配置室内健身器材及国民体质监测一体机等器材设施,室外 至少拥有篮球(或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身路径器材、健身 步道等场地设施;拥有 1 个健身指导站、5 名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 员、3 支及以上社区健身活动队。每年开展社区健身展示、科学指 导、培训交流等活动累计不少于 20 次,力求做到“月月有活动、 周周有展示、天天有锻炼”,满足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的需求。 (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配合)

15.打造民族体育的展示地。注重挖掘昆明的少数民族和民间 体育文化,推广腔螺、射督)、吹枪、抢花炮、摔段等民族传统体 育项目。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模式,搭建运 动员培养、训练、竞赛一体化平台。鼓励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少数 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教学,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校园体育 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民运会,举办好第十二届、十三届市民运 会以及单项赛事,支持举办县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族宗教委配合)

16.打造全民健身的休闲地。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 络赛事活动,带动更广泛的人群参与健身、科学健身。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类职工群体中推广普及广播体操、 民族健身操(舞) 等工间操,发挥各级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引领作用,带动职工、青年、 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健身气功、中长跑、健步走、游泳、篮 球、气排球、柔力球、地掷球等适宜性健身活动。加强各级老年 人体育协会建设,组织老年人团体科学健身,适量运动,促进运 动康养。 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加强外 来务工人员体育社会保障和公共体育服务,定期举办外来务工人 员运动会。(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

(四) 发挥功能、融合发展,培育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品牌

17.推进体教融合。贯彻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云体发〔2022〕1 号),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 教练员、社会组织进入学校参与学校体育工作渠道,鼓励学校体 育工作者走出校园指导社会体育工作,促进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 指导员培训、 比赛及工作开展,开拓校内外体育人才资源互通互 补、互促互进的新局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时间、空间促进计 划,落实“五项管理”及“双减”政策要求,提高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 强化大课间活动安排,推进体育锻炼类作业的实施,开展课外体 育活动,增加课后服务的文体类内容,切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和场地需求。(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18.加强体旅融合。 以体育旅游产业为主导,推进健身休闲产 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引入集观赛旅游、体验旅游、休 闲运动、极限挑战、高原体育训练、 民族体育旅游等“体育+旅游” 系列体旅产品。 改造提升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 品赛事、精品线路和体育旅游目的地,鼓励旅游经营者设计推出 健身休闲旅游新产品。依托昆明丰富的历史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 谋划推动环填池国家步道规划,重点发展山地运动、水上运动、 城市乐走、越野跑、人文环线马拉松等新兴运动休闲业态。 引导 有条件的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和文 化特色,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特色小镇、运 动休闲小镇和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致力营造“ 一区一品”全民健身 特色化。扶持发展体育影视、体育传媒、体育动漫、电子竞技等 体育文化创意产业,与昆明本土特色文化相结合,培育具有昆明 特色的体育产业。(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填池管理局配合)

19.深化体卫融合。 以乡镇(街道) 为单位,探索在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场所,部署健康体征自助检测、 国民体质自助检测等设备,提供健康自助检测、健康自我评估、 健康指导早期干预等健康服务。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 科学健身门诊,根据体质健康测定结果开具运动处方,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打造五华区体医融合试点。支持社会力量建成并营运“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医疗康 复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健身体育服务总部基地。(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五) 政企合作、激发活力,加快发展提升体育消费能力

20.加快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以昆明市入选国家体育 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引入第三方平台公司,着力打造健身休闲、 竞赛表演、智能体育、体育用品制造和服务、体育培训、体育彩 票等六大产业链条。依托全民健身中心、户外运动休闲设施、商 业空间等载体,整合体育、健康、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 业等功能,发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体育服务综合 体和体育消费聚集区。落实服务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体 育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一批体育产业示范 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鼓励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支持和推进校企合作。扩大体育消费市场,提升体育用品、体育 健身等传统体育消费,培育冰雪运动、电子竞技等新兴体育消费, 面向大众或特定群体发放体育消费券、项目体验券、赛事门票等, 支持经营性体育场馆以优惠价格向居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大力 推进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释放体育消费潜力,扩大 居民体育消费。(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大健康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完善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 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各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 构,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惠民实事,结合实际,制定出 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 ) 完善投入机制,保障资金支持

各县(市) 区、开发(度假) 区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 算,在经费、机构、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全 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 留归各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使 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合理合规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 民健身事业,严格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 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力度,优化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三) 拓宽培养渠道,壮大人才队伍

拓宽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民族体育、健身指导、赛事 组织、志愿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青少年体育 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 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 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探索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服务的机制。

(四) 严格落实制度,筑牢安全保障

加强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制定实施体育场馆应 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 并开展培训,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 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 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 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 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做好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 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 区要督促指导全民健身重点工 程、政府惠民实事等项目实施,要不定期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 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体育部门要在 2023 年、 2025 年分别对全民健身实施成效进行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