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防各种错误思潮、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和错误言论借机传播,中共昆明市晋宁区教育工委研究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教体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查(试行)》。
《管理规定》中明确,全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开展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同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审批,加强归口管理,要求主办单位于活动前填写《晋宁区教体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报备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到守土有责,严格把关;此外,还明确,未经审批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或者没有按照审批程序和内容要求举办的,将追究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主办单位在互联网上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均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