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传销活动,让传销活动无藏身之处,彻底根除这一社会“毒瘤”,铲除传销生存土壤,维护学校及社会安全稳定。9月,嵩明县部分学校组织开展“防范传销, 远离诈骗, 构建和谐校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使全县各校师生了解非法传销的欺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应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活动内容为:
一、传销、诈骗案件预防措施
1. 要有反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中, 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 对于任何人, 尤其是陌生人, 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 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
2. 不要感情用事。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 ,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 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3. 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 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二是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 查其色,辨其行”而不能“一是朋友, 都是朋友”。对于“初相识的朋友”, 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
4. 对过于主动自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 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因为你面前的那个“能人”很可能是一个十足的诈骗分子, 而且他正试图取得你的信任, 此时你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你此后是否上当受骗。
5. 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 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 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6. 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同学之间加强沟通, 相互帮助, 不仅能增进同学们的友谊,营造良好的同学关系, 与此同时,由于相互间沟通、帮助的增多, 更能从同学之间得到“参谋”意见,避免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况。
7. 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校园管理, 减少一些心图不轨的外来人员进人宿舍,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也有利于减少接触到骗子,减少受骗的可能性。
二、“权威诱惑法”
这类拐骗者之前做过一些“功课”,他们甚至能叫出孩子的名字, 取得他们的初步信任。拐骗者大致会这样说:“我是受你爸爸、妈妈委托, 带你回家。”
三、“物资利诱法”
这种诱骗方式主要利用了学生的好奇心。比如: “小朋友, 我有一样礼物要送给你, 你跟我一起去看看吧。”
四、“带路引路法”
诱骗者利用学生善良、乐于助人的品格引诱孩子。就像: “小朋友,你知道去某某商场的路怎么走吗? 能不能带我去啊?”遇到这类情况, 我们千万不能跟他(她)走,因为我们不认识他们, 也不了解他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