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基层群众的关爱。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审计署和昆明市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安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市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攻坚动员会,会上要求各学校要画出作战时间图,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重心下沉,全面核查,并建立资助政策落实的日报制,确保及时将党和国家的关爱送到每一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不遗漏任何一个资助对象,对得起人民的信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经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中小学的努力,截至2020年4月30日,我市已实现了各学段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应补尽补,实现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国家资助和地方资助全部落实到位,无一遗漏。对所有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贫困等四类学生,寄宿生按中学1250元/人.年、小学1000元/人.年;非寄宿生按中学625元/人.年、小学5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资助。2019年秋季学期,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3414名学生受到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控辍保学工作和其他学段的巩固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实现教育公平和2020年全面决战脱贫攻坚、教育扶贫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