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同行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在文件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与属地教育局联系。